破舊立新的辯論法可謂淵源流長,從《周易》“窮則變,變則通”的革舊迎新的思想,至韓愈主張““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到毛澤東《新民主主義論》中,他給“破”下的定義,即“破,就是批判,就是革命”。并且說“破字當頭,立也就在其中了”,進一步把破除當成了建設的充分條件,“破”直接等于了“立”。
由此思想聯想到我們的銷售工作,銷售的最終追求的結果是“立”,即客戶買,那么客戶買的前提是“破”,即破除現狀;當然這個由破到立需要個過程,即客戶開始對自己現狀不滿意,當不滿意到一定的臨界值時,客戶就會產生改變的意愿,最終改善到滿意的狀況。
那么,我們的銷售工作也就是通過引導,首先讓客戶意識到自己現在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并不斷強化其問題對客戶的嚴重影響,讓客戶產生改變的意愿,接著就是幫助客戶規劃出美好的未來和結果了。
不破不立——不破舊就無法立新;銷售工作也是,不打破除客戶原有的狀態,銷售工作也就無法繼續與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