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來認識一下洗腦,洗腦被人廣泛認知源于傳銷,因此也被當做一個貶義詞來看待。想要了解洗腦的特點,不妨從傳銷里來一窺端倪。在傳銷當中,想要達成洗腦的目的,需要具備以下幾個特征:封閉性,重復性,欺騙性,集體暗示和情感維系。通過這幾個特征我們可以發現,以現代企業而言,想要洗腦成功,近乎于不可能。
例如封閉性,這里既有環境的封閉,也有信息的封閉,但企業無法做到二者兼具。即便企業進行封閉式管理,也無法阻擋員工獲取外部信息,手機、電腦、報刊等各種信息渠道和媒介讓信息呈現公開或半公開的狀態,員工很容易對企業所宣導的信息進行真偽的差別。集體暗示對于企業來說也很難實現,古斯塔夫·勒龐的心理學著作《烏合之眾》里曾指出,個人一旦融入群體,他的個性便會被湮滅,群體的思想便會占據絕對的統治地位。但這里有一個前提既群體的價值觀能夠得到統一,這一點對企業來說較為困難,否則也不需要進行企業文化宣導,這就成為一個悖論。
傳銷組織和企業不同,新的加入者加入傳銷組織的時候,會先經歷一個觀察期,然后是宣導期,宣導期可能會是一個較長的階段,在這個階段當中,完全是信息的灌輸。如果這種方式在企業中采用,企業成本無疑是很大。所以,洗想要通過洗腦來達到企業文化宣導不僅沒有效果,也是不可行的。如果企業采用洗腦的方式進行企業文化宣導,造成的后果就是員工會對這一行為產生反感的心理,很可能造成員工與企業矛盾的激發。
企業文化應該結合員工加入公司的不同時期采取不同的方式。在員工剛剛加入公司的時候處于意愿較高的階段,比較喜歡接受各方面的信息,這個時期最適合進行宣導和引導,只要將企業文化采用適當的方式讓員工理解、接受,就會為接下來的宣導打下基礎。在員工加入時期較長之后,可能在行為和思想上產生懈怠心理,這時就要依靠制度來對員工進行約束,讓其能夠按照企業文化標準來行事。但是無論采用什么方法,都需要一個前提,既企業是否能夠嚴格執行制度,只有保持制度的權威性,員工才會被約束,企業文化的核心精髓才能夠被接受。
一些帶有強烈企業文化烙印的企業,在進行文化宣導的時候也并非是依靠洗腦,可能是這個企業的文化準則符合大部分人的認可,也可能是借助其他力量來讓員工接受企業的文化,這種力量可能是企業的品牌、行為和口碑等等。但絕對不是洗腦的這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