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背景
Background
工程建設領域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等涉實際施工人糾紛持續高發,責任認定模糊、證據鏈薄弱、優先受償權邊界不清,二審、再審改判率飆升,成為風險防范與爭議解決的重點。
《公司法》在仲裁、訴訟、執行中的法人人格否認、公司資本制度等工具,直接影響責任主體擴張和追償范圍的擴大。《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作為爭議解決的底層邏輯,不僅覆蓋合同糾紛,更穿透非合同之債。
新法、新釋正重塑行業法律實務規則!在此背景下,華清建業商學院特邀深耕建設工程領域十余年的實戰派律師,結合最高院/高院近年改判典型案例,從【新法適用+實務痛點+風險規避】三個維度,全面、系統剖析涉實際施工人法律實務難題。特舉辦《實案例解:新法新釋背景下掛靠、轉包、違法分包結算與優先受償權實務》培訓。
課程收益
Program Benefits
讓企業在新法時代既守住經營底線,又把握爭議解決的主動權——這是決定建筑企業未來三年生死存亡的必修課。
老師簡介
Teacher Introduction

中國建筑業協會法律服務與糾紛調解工作委員會調解員;北京市建筑業聯合會法律服務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河北省建筑業協會常務理事、法律顧問;河北省省直優秀律師;石家莊市建筑協會常務理事。
具備在短時間內抽絲剝繭、條分縷析復雜案件事實的能力,并從客戶的角度出發思考問題,迅速理清、拓展思路和歸納爭議焦點,全面細致地提出創新性解決方案,且以卓越的邏輯思維和庭審表達,有效地予以闡述。
執業領域:建設工程、借款擔保、股權轉讓領域的重大、疑難、復雜爭議的仲裁、訴訟、執行。
課程大綱
Course outline
一、掛靠
1、掛靠的認定、掛靠關系的性質
2、掛靠人、被掛靠人與發包人之間關系的性質
3、掛靠人主張權利的路徑選擇
4、發包人對掛靠人與被掛靠人的權利
5、掛靠人所涉商事交易行為的責任承擔
二、轉包、違法分包
1、轉包與掛靠的區別
2、實際施工人的權利行使
3、發包人對實際施工人的責任承擔
4、實際施工人向發包人主張工程款的路徑
5、實際施工人對外實施法律行為的責任承擔
三、實際施工人的結算
1、自行結算
(1)結算的性質、效力
(2)結算錯漏的責任承擔
(3)工程量清單的漏項、漏量的責任
(4)“背靠背”結算
(5)結算之后的法律關系性質
2、審計結算
(1)行政審計結算的前提
(2)審計結論的錯誤如何處理
(3)久審不決、鑒定后出具的審計結論如何處理
(4)財政評審
(5)社會審價
3、裁判結算
(1)折價補償、締約過失責任責任如何適用
(2)“逾期答復視為認可”如何適用
(3)超范圍施工如何結算
(4)施工中設計變更如何結算
(5)固定價工程未完工如何結算
四、實際施工人是否享有優先受償權
1、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權利主體
2、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性質
3、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起算
4、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行使路徑
5、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的權利沖突
五、公司法對建工爭議解決的影響
1、法人人格否認
縱向、橫向、逆向
2、公司資本制度
前端:未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瑕疵出資、加速到期
中端:未屆期股權轉讓、瑕疵股權轉讓
后端:抽逃出資、違法減資、違法分配
3、公司治理
濫權股東;事實董事、影子董事、董事的權責;高級管理人員;清算義務人
六、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對建工爭議解決的影響
解釋規則
交易習慣
漏洞補充
黑白合同
合同變更
無權代理
表見代理
表見代表
有效與違約責任
無效與締約過失責任
實際施工人的請求權基礎
代位權訴訟與專屬管轄及仲裁主管
培訓對象
Trainee
1、建筑企業高層管理人員(董事長、總經理、商務經理、總經濟師、總會計師等)
2、建筑企業法務負責人、法律顧問、物資管理、項目經理、合同管理負責人
3、建筑勞務企業負責人、班組長
4、建設工程爭議評審專家
培訓時間、地點:
Time and location
時間:2025年6月28-29日
地點:中國·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