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我國節能服務行業呈現了一個良好的發展態勢:產業規模從47.3億元遞增到836.29億元;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實現二氧化碳減排量從215.45萬噸遞增到2662.13萬噸。與此同時,我國的節能服務行業在蓬勃發展的大背景下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而融資難,就是一直以來阻礙節能服務產業發展的最大難題。因此,對節能服務行業的融資模式進行研究,可以更好的理解這個行業的發展和優秀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所在,幫助節能服務企業探索解決融資問題的途徑,對我國節能服務行業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我國節能服務行業的現有融資環境及所面臨的問題
在節能服務行業里,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種主要采用的商業模式,采用這種商業模式的節能服務企業是從客戶實施節能項目節約下來的能源成本中來分享收益,在整個節能項目正常運營之前,節能服務企業是沒有效益收入的,而前期的設備投入、工程施工和試運行都需要雄厚的資金支持,即投入的初始階段只是凈投入,后階段繼續大量投入之后才能有產出。在節能服務行業中,收益時間過程的滯后,使節能服務行業融資的另一個特征表現為資金投入的風險性高,但預期收益較大。
同時,節能企業又具備其他一些特點,也加增加了融資的難度,比如:節能服務企業一般以技術起家,以專利等輕資產為主,缺少可以用于抵押擔保的固定資產;重視技術的開發,行政和財務管理不規范等等。這些特點都導致了金融機構對節能服務企業貸款的發放持謹慎態度。所以融資一向是節能服務行業經營發展過程中工作的重點,同時也是這一行業普遍面臨的難點。

節能企業融資環境影響因素分析圖 (資料來源:正略鈞策)
因此,如上圖所示,對節能服務企業目前所處的特有融資環境以及在融資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可以從節能企業自身因素和金融環境因素兩個大的方面,七個小的方面來進行詳細的分析。
我國節能服務行業現有的融資環境
1、企業規模較小,增加融資難度
據國家發改委介紹,“十一五”期間,我國節能服務公司從80多家增加到800多家,從業人員從1.6萬人增加到18萬人。在此期間,我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投資從13億元增加到290億元。不可否認,這是一個井噴式的增長速度,但通過簡單的測算我們可以得出,從事節能服務公司的平均規模僅為200多人左右,按照5年290億的投資總額測算,每家節能公司的年均業績也僅為700多萬左右,這兩個數據都顯示出,從經營規模上來講,我國從事節能服務行業的企業基本上還是屬于“中小型企業”的規模。
從金融機構運營成本的角度來考慮,銀行和其他借貸機構在為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經辦貸款業務的時候,大額的貸款和一筆小額的貸款,手續幾乎相同,所花費的時間和人力相差無幾。因此,銀行的信貸往往更青睞于大型企業,而不愿考慮節能服務企業的貸款需求。
另一方面,我國現有的信貸政策也迫使了金融機構在放貸時更加傾向于規模較大的企業。雖然我國制定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信貸政策,但從自身經營風險來考慮,導致四大銀行只愿給大型企業貸款。此外,國家對銀行的逾期、呆帳等不良貸款實行的追究制度,也使得銀行對中小節能服務企業的放貸更加謹慎和小心。
2、財務體系不健全
節能服務企業自身的財務制度等相對于大型企業而言不健全。節能服務企業的投資者、經營者大多都以技術起家,并不具備必要的財務管理素養,也不重視財務會計制度的構建,擅長技術的他們往往在財務管理方面表現得十分混亂。
另一方面,節能服務企業的管理者處于對企業經營規模和成本的考慮,通常都不會聘用專業的財務人員來整理企業詳細的資產負債信息與其他財務信息,這也造成了節能服務企業很難像大型企業一樣具有嚴格、完備的財務制度。使得中小型節能服務企業的資金管理存在著缺乏規范性,存在著大量漏洞,企業財務制度的構建不健全,內控制度不完善,會計信息失真,財務報表缺乏可靠性等問題。
因此金融機構對這類節能服務企業的生產、經營信息難以及時掌握,這種由于借貸企業的本身財務制度的混亂而造成了得巨大風險,致使這些金融機構不敢貿然為節能服務企業提供貸款。
3、“被認定”信用資質較差
從經營規模上來講,大部分的節能服務型企業還是屬于 “中小型”企業陣營。目前,從中國的市場環境來看,中小型企業信用缺失是普遍現象,人們的信用意識尚未建立,假冒偽劣、財務造假、逃避債務現象時有發生,這些都給銀行造成巨大損失。在此市場環境中,金融機構對我國的中小型企業的貸款申請一直是心存芥蒂,其工作重點不是如何加大投放,而是如何防范這類企業逃避債務,防范金融風險。
而不可忽視的是,這些中小型民營企業的特有屬性也往往被這些金融機構類推到同樣經營規模不大的節能服務企業身上。因此不難看出,同屬于“中小型”經營規模的節能服務企業在融資過程中,往往會“被認定”為信用資質較差的企業而增加融資的難度。
4、缺少可以用于抵押擔保的資產
研究顯示,企業中有形資產可以對負債提供更可靠的抵押保證,其資產抵押價值是影響企業負債能力的重要指標。企業適于抵押的資產愈多,則可以獲得更多的負債,這一點已得到大部分專家學者的認同。
但是節能服務企業一般都是集技術和節能服務于一身的高科技企業,這類企業雇員數量較少,一般也沒有自建廠房的能力,往往缺乏有形資產尤其是固定資產這種銀行及金融機構青睞的抵押品,這成了眾多中小節能服務企業從商業銀行獲得融資難以逾越的一道門檻。
至于擔保,大部分的節能服務企業規模較小,跟其他行業類似的是節能服務型中小企業也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我國規定只有信用等級A以上的企業才能提供擔保,但是我國符合條件的企業少。一些效益好且具有信用等級A的企業不愿意給其他企業作擔保,效益一般的企業,銀行又不允許其作擔保人。這使得在節能服務型企業在試圖采取這種融資方式時也是困難重重。
金融環境因素
1、金融機構和節能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造成融資困難
信息不對稱,這一在金融領域普遍存在的現象也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節能服務企業的融資。
在前面已經提到的節能服務企業普遍存在的資金管理缺乏規范性,存在著大量漏洞,同時企業財務制度的構建也不健全,內控制度不完善,會計信息失真,財務報表缺乏可靠性等問題。這些問題其實就是在金融市場上認定的銀行和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銀行對節能服務企業這些運營情況的缺乏了解,這就使得節能服務企業和金融機構關于企業真實價值或投資機會的信息是不對稱的。而這些都在很大的程度上影響著金融機構對節能服務企業是否放貸的決策,這就導致了因為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節能服務企業融資難的問題。
2、多層次化資本市場缺乏,中小規模節能企業難以在現有資本市場中獲得融資
由于我國國內交易所產生的歷史背景的特殊性,使得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結構還比較單一,在我國現有的資本市場中,雖然已經有了主板,中小型企業板和創業板三個層次的劃分,但這三個板塊的層次依然定位不清,并沒有起到為需要資金的中小型規模企業拓寬融資渠道的作用。
例如,在創業板首批上市的28 家公司中,就有7 家總股本超過1 億股,最多的總股本超過了4 億股,而且這7 家公司的凈資產都遠超過了5 000 萬元。其次創業板并沒有起到為創業公司服務的作用,反而出現了大量成熟公司在此掛牌。這使得即使是已開放的深圳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其進入的門檻仍然較高, 大部分節能服務企業的經營規模和管理能力遠未能達到要求。
因此,我國資本市場的這種結構性單一的不完善性,還不能滿足這種規模較小的高科技公司的融資需求,也給節能服務企業在資本市場獲得融資造成了非常巨大的困難。
3、我國中小金融機構發展困難,節能服務企業有效融資渠道受阻
相比大型商業銀行放貸的苛刻條件以及資本市場公開融資的高門檻,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機構一直可以視為中小節能服務企業的有效融資渠道之一。
從中小金融機構的經營模式上來說,中小金融機構一直由于與大型金融機構的經營取向不同,中小金融機構也比較愿意為節能服務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這除了因為它們資金少、無力為大企業融資外,主要是因為中小金融機構在為中小節能服務企業提供服務方面擁有信息上的優勢。
但是由于我國金融體制發展的滯后性,中小金融機構這類非常適合節能服務企業的融資機構數量還較少,同時這些地方性的中小金融機構在我國的發展也不順利。
首先,中小金融機構的核心中小銀行的發展面臨著國有四大商業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競爭,但競爭環境并不平等,在事實上對中小銀行造成了信用歧視。第二,在處理不良資產方面,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各有一家資產管理公司專門負責處理,而中小金融機構只能靠提成留利慢慢沖銷。第三,中小金融機構一直被排除在國債一級市場、全國電子聯行之外。
這些不公平環境和自身固有的缺陷,難以提高我國金融市場的競爭實力,另一方面也影響了中小金融機構的順利發展。這便造成了廣大節能服務企業在試圖利用中小金融機構這條融資渠道時也遇到了種種的阻力。
二、我國節能企業現有融資問題的解決建議
節能服務企業自身層面上的解決建議
1、制定和完善適合節能服務企業自身情況的財務管理體系和行政制度的
節能服務企業一定要結合自身的特點來制定和完善的財務管理體系和行政制度。但是需要值得節能服務公司注意的是一定要避免這種制度完善性的工作流于形式。例如,一個只有幾十個人的節能服務企業,為了迎合現代的企業管理制度去成立董事會,監事會,只會徒勞的增加企業經營成本,而對于整個節能服務企業的運營改善沒有任何實質的意義。
但完善的財務制度必定會利于增加企業財務信息的透明度,便于金融機構客觀正確的了解節能服務企業的公司運營狀況以及市場前景,為降低金融機構和節能服務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成功獲得金融機構的融資會起到至關重要的重要的作用。
2、發展融資租賃業務
節能服務企業可以大力發展融資租賃業務,因為這種融資方式不同于直接從金融機構獲取資金,融資租賃對于企業來說在現金流的管理,消化應稅資源,避免設備陳舊風險的損失和服務便利性等方面具有非常明顯的優勢。
融資租賃對節能服務企業的自身規模并沒有過多的要求,只要節能服務企業在一定程度上接受融資租賃公司對企業日常運營的合理監管,并且擁有償還定期償還租金的能力,就能過通過這種融資方式獲得需要的設備或者服務。同時,這種融資方式不同于銀行貸款,信用擔保融資和股權融資等方式,企業并不獲得融資機構的直接資金支持,而是通過融資方來獲取所需的設備和服務,相對來說,這種融資方式獲得企業所需的時間會短一些。
國家政策層面的解決建議
3、轉變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觀念和經營方式,改進節能服務企業融資服務
從國外的經驗來看,無論其資本市場的發達程度如何,銀行信貸融資始終是中小企業的主要來源。因此轉變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經營觀念和經營方式,對改進中小企業以及節能服務企業融資服務是非常必要的。這些調整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首先,由于節能服務企業融資有著高風險高回報的特點,而金融機構在傳統的融資模式中往往只是承受著高風險,并沒有享受到節能服務企業高回報的利息收益,因此可以考慮利用創新的金融工具,在節能服務企業高回報的一部分作為權益融資以補貼金融機構利息的收入,不僅可以給金融機構獲得節能服務企業成長帶來的收益,也降低了信貸的整體風險。
第二,對我國現有商業銀行的信貸政策需要進行調整。出臺相應的政策規避商業銀行要以企業規模和所有制結構作為貸款的標準,應把企業的行業發展,成長預期,管理團隊和科技優勢作為評估的主要因素,
第三,將國家支持節能服務企業發展的建議落到實處,可考慮擴大商業銀行對節能服務企業貸款的利率浮動區間,對于向節能服務企業貸款比例較高的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實行諸如由國家財政來沖消壞帳和補貼資金等措施,以提高商業銀行對節能服務企業的貸款積極性。
4、大力發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
節能服務企業的經營規模注定了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將為其發展提供了至關重要的融資渠道。不僅如此,發展市場化的中小銀行、建立起以中小商業銀行為主體的區域金融體系對其他行業的中小企業的發展也起著無可比擬積極作用。
為了促進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管理當局的首要任務就是制定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確保國有銀行和民營機構在內的中小金融機構能夠在統一市場環境中公平的發展,逐步改變某些出于保護國有商業銀行、抑制中小金融機構目的的政策。其二,減少對中小金融機構的行政千預,使它們能夠依法自主經營。其三,在鼓勵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的同時,要加強對中小金融機構的引導,明確各類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方向,進行準確的市場定位,從而實行中小金融機構正確的發展戰略,以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5、建立和完善針對節能服務行業融資擔保及信用評價體系
在我國現有的經濟環境中,節能服務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遇到的缺乏擔保機構和公正的信用評價體系也應該引起我國政府的足夠重視。
在我國現有的經濟環境下,政府可以考慮大力發展和促進各類擔保機構。在節能服務行業確定為國家重點扶持的行業之后,甚至可以由地方政府來出資或參與出資建立官方的擔保機構,其性質帶有一定的政策性,且不從事為節能服務企業貸款擔保以外的投資業務,也不以盈利為主要目的。或者由政府來引導,第三方金融機構來建立一定的行業規則和標準,由節能服務企業自愿組成,以會員企業出資為主,以會員企業為服務對象,形成一種合作制的擔保機構,有利于形成會員企業之間的相互監督。對于民間商業性的擔保機構的發展,政府也應形成鼓勵性的政策,由市場去為解決中小企業缺乏擔保品的問題,應建立專門的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機構:一是政府出資或參與出資的擔保機構,其性質帶有一定的政策性,不應從事貸款擔保以外的投資業務,不應以盈利為主要目的;二是發展中小企業互助性質的會員制擔保機構。這類機構由中小企業自愿組成,以會員企業出資為主,以會員企業為服務對象,是一種合作制機構,有利于形成會員企業之間的相互監督機構;三是發展商業性擔保機構。這類機構由民間出資,對其業務范圍可不作過多限制,允許其從事貸款擔保以外的其他投資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