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這種想法的人不在少數,而我卻不太認同這個觀點。
其實,4P只是產品的營銷,而不是絕對意義上的市場營銷。人家是說產品不同階段的具體營銷工作涵蓋四種具有決定意義的元素,但4P并不代表完整的營銷過程。真正做營銷的時候,要考慮在什么條件下必須要做什么事,而4P是市場營銷活動中產品階段初期的一個產物。
現在,在我們這個成熟的市場階段用4P根本就起不了多大效果。
就拿促銷來說吧,促銷是轉移利益,比如一個新品上市,買一盒煙就送一個打火機,這叫促銷。而我們做品牌是做煙的品牌,不是做煙和打火機加起來的品牌,促銷只是為了提高產品銷量才拿打火機來促進的。但是,你要把它捆起來說是要促銷,就成了品牌要促銷,這就變成了煙和打火機兩個都要促銷了。
所以,現在很多人真的不明白營銷是干什么的,結果用4P來做就會越做越亂。很多促銷本來是賣煙最后成賣打火機了,還以為自己是在做品牌呢。像腦白金,本來是賣保健品的,現在賣成禮品了,可以說賣成了另一個概念。也就是說,它的品牌建立在保健品里,但宣傳出來卻成了一個禮品概念,這就產生了錯位。
所以,搞清楚品牌是什么很關鍵。而4P作為產品營銷的理論方法也有其他使用范圍,避免以偏概全。
很多人根本就不知道品牌到底是什么,其實它也是一個產品,是一個虛無縹緲的產品,這個產品需要我們首先定義出來,然后用市場行為去塑造和完善它,這就是市場營銷行為。單獨搞出幾個理論概念,讓消費者云里霧里的,這沒意思,也不會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