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北京工商大學商學院院長 楊有紅
即將實施的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將極大提高《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以下稱“基本規范”)的可操作性,對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防范風險的能力、保護投資者權益、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起著重大作用。配套指引的發布既給CFO提供了廣闊的施展才華的空間,也對CFO的理念更新和能力提升提出了挑戰。
與傳統的針對查錯糾弊而設計的內部控制系統而言,按基本規范和配套指引構建的內控體系具有以下兩個顯著特征:
首先,采取以目標為導向的內控“整合觀”,強調遵循性目標和效益性目標并舉。樹立以目標為導向的“整合觀”,這是中外內控規范和近幾年內控實踐呈現出的鮮明特色。基本規范明確了企業內部控制的五大目標: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保護企業資產安全;保證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的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前三者為遵循性目標,具有法律上的強制性和執行標準的統一性;后兩者為效益性目標,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管理層的管理哲學和經營理念。只有同時實現后兩個目標,企業才能真正為投資者帶來預期的回報,才是一個真正成功的企業。
其次,在強化財務、會計與審計的同時,將內部控制從服務于會計、審計拓展到服務于公司的治理與管理。就內部控制與會計、財務、審計的關系而言,基本規范和配套指引所強調的兩點是CFO們所不容忽視的:第一,比以往更加強化了會計、財務、審計工作,并強調CFO在內部控制系統中的作用。為解決有些企業存在的財會工作依附于生產經營活動的狀況,基本規范第三十一條指出:“大中型企業應當設置總會計師。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不得設置與其職權重疊的副職。”《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5號──全面預算》第四條指出“總會計師或分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應當協助企業負責人負責企業全面預算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基本規范將內部審計作為重要的內部環境來建設,并賦予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企業內部控制,監督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和內部控制自我評價情況”之責。第二,基本規范及配套指引并非就事論事強調會計、財務和審計,而是從公司治理的角度實施財務、會計與審計的整合,通過內部控制系統將財務、會計與審計嵌入公司治理和管理。
CFO應采取的對策
1、以財務報告內控建設為主線為遵循性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我國內部控制規范體系不再將內部控制區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大領域,其出發點就是打破會計與業務相隔離的狀況,實施以目標為導向的內控整合,為控制目標的實現提供更加可靠的保證。許多事項說明,財務報告是否真實不僅僅取決于內部會計控制系統,還取決于會計以外的控制系統。在遵循性目標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三個目標不是彼此獨立的,而是相互交織的。只有一切交易和事項的辦理都做到合法合規,一切進入報表的數據以及一切資產的取得、領用和處置都經過合理的授權,才有可能保證財務報告數據的真實可靠。CFO應跳出傳統的內部會計控制的圈子,基于遵循性目標關注與財務報告有關的控制,從財經法規的角度保證企業經營的合法合規,防止資產的貪污、挪用和浪費,保證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和相關信息的真實可靠。
2、站在財務統領全局的高度把握好效益性目標。經營效率和效果、實現企業發展戰略是內部控制系統在滿足遵循性目標的前提下追求的兩個更高層次的目標。經營效率和效果的不斷提升以及企業戰略圓滿實現是企業成功的標志,也是財務成功的標志。企業的目的和承擔社會責任的方式決定著企業的成功本質上說是財務的成功。國務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的考核指標大部分都是財務指標,如凈利潤、EVA、凈資產收益率、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等。對財務回報的追求是投資者出資的動力所在。CFO應充分認識到自己身上的重任,在按照發展戰略、資金活動、資產管理、全面預算等內控指引構建和運行內部控制體系過程中,必須樹立“用財務統馭業務”的理念,將財務深入到業務工作中去、探求推動或阻礙財務業績的非財務因素,服務于企業對戰略目標和經濟效益的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