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工業公司投資一部副總經理王佐
所有的制造業活動都離不開物流和供應鏈的支持和保障。
物流企業與制造企業的合作是產業分工協作的要求。合作的方式可能是制造業企業將物流業務外包;可能是雙方共同制定物流解決方案,由制造業企業按照商定的績效評價指標和協商機制對物流企業的執行情況進行管控;也可能是制造業企業將自己的物流資產、業務和相關人員剝離,重組獨立第三方物流企業,在為本企業提供物流服務的同時也為市場提供物流服務,其中的特例就是制造業企業與物流企業共同組建新的專業化物流公司。但無論是哪一種物流合作方式,都要涉及到物流設施資源的整合。
需要指出的是,所謂的物流設施資源整合,不是狹義的收購、占有、集中、改建、擴建、重建,而是在分工協作生產經濟體系內,以企業為本的一體化運營,或系統化管理,或優化配置的意思。目的有二:一是提高資源能力利用率;二是提高資源使用經濟性。整合就是要用管理技術來充分發揮實體資產的功能,通過信息分享來統籌實體資產的運營,用現代物流和供應鏈管理的思想和方法來優化物流設施資源的配置。在這里,“所用”和“協作”比“所有”更重要。物流管理思想和管理技術比物流設施資源本身更重要。
國家支持物流業加強與制造業的合作,對促進整合物流設施資源具有重要意義。特別是兩業聯動示范推廣工程的開展,有效促進了物流設施資源的整合,促進了制造業與物流業的聯動運作和協同發展。
就物流設施資源整合的具體方式而言,《關于促進物流業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給出了方向性的指引:可能是“兼并重組”,取占有資源、實現一體化運作和擴大規模經濟性之效果,但也可能在特定領域帶來某種程度的壟斷;可能是“聯盟合作”,取“互通有無”和“合作競爭”之意,可延伸物流服務功能,增強議價能力,但聯盟合作的利益如何分配卻常常變成能否結盟的前提條件;可能是“向社會開放”,取“內外兼修”之道,可提高企業專用資產利用率,但也可能導致管理成本的提高和運營風險的增加;可能是“共同配送”,取“增效降本”之意,還低碳排放和綠色環保,但也可能泄露企業商業秘密,給競爭對手有可乘之機;至于第三方物流企業是否能夠“全面參與”制造業企業的供應鏈管理,或者與其“共同組建”第三方物流企業,則主要取決于制造業企業發展戰略和競爭戰略需要。這些方法的運用和創新在本質上屬于制造業企業和物流企業微觀決策的范疇。政府只能通過改善企業運營環境來引導和鼓勵他們基于市場的、符合行業發展規律的合作。
筆者也注意到,《意見》要求“統籌規劃和發展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等制造業集聚區的物流服務體系。”但誰來“統籌規劃”?是政府有關部門?還是入駐園區的企業?何謂已經實現統籌?何謂沒有統籌?統籌的標準是什么?誰來發展園區的“物流服務體系”?是制定規劃的人或部門?還是入駐園區的制造業企業和物流企業?何謂“制造業集聚區”?是單一制造業企業集中在一起“生產制造”?還是以制造業企業為主,相關服務業企業包括物流企業為輔的相對集中布局和配套協調發展?對上述問題的看法,恐怕是見仁見智的事情。雖然還有很多問題,但大家都會同意園區建設需要“統籌規劃”。
以筆者愚見,所謂統籌規劃就是要功能配套,要有系統設計或頂層設計,要有全局性和前瞻性。但是,要達到這樣的要求,需要規劃的制定者對園區產業發展、經濟協作、功能配套、規則典章、企業需求等有清晰的了解。這肯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園區建設必須以入駐企業為本。
眾所周知,制造業企業的運營和發展產生物流服務需求,而物流企業在總體上是要響應這個需求。實際上,園區內企業是否將物流業務外包自有企業自己的技術經濟考量。比如,大多數制造業企業的運輸業務都是外包的,不管這個運輸企業是在園區內還是在園區外。主要原因有二:一是自營運輸經濟上不合算,二是市場上有充足的運力供應。推而廣之,要引導園區內企業將物流業務外包,就必須有物流服務市場的存在,而不僅僅是物流企業的存在。至于物流服務市場或者相關物流企業是不是在制造業集聚區地理邊界之內并不重要。
園區經濟是我國產業經濟發展的一個特色。各種制造業集聚區名稱不同,實際功能定位和運行方式大同小異。但在園區經濟的競爭過程中,配套物流服務或系統化物流服務能力正在成為其重要賣點。從目前的情況看,在制造業集聚區都有配套的物流園區,對整合物流設施資源起到了很好的促進作用。園區經濟的發展不僅要求物流設施資源就近服務和布局,而且可以更好的促進物流設施資源在園區之外的市場化整合,因為制造業企業的產品必須在市場上銷售,而至少在理論上市場是不存在園區之地域邊界的。根本的問題不在于有沒有物流園區的配套,而在于物流服務功能的配套,在于系統化服務能力的配套,在于相關物流設施資源的配套,在于如何“推動區域內物流基礎設施和信息平臺等共享共用”。這就給我們提出一個問題:制造企業的物流服務需求如何與物流企業的服務能力相匹配?或者說,物流企業的物流設施資源布局與能力如何與制造業企業的發展要求相適應?于是,問題又回到了微觀經濟的層面,即企業之間的經濟技術協作問題。
對園區經濟來說,距離產生的是成本和不便,而不是“美”。但信息技術的應用為跨企業邊界、跨地理邊界和跨行政邊界的物流設施資源整合提供了必要的技術支持,如物聯網技術、智能交通技術等。
我們是否能夠把現有或規劃中的制造業集聚區當作一個開放的產業協作平臺,讓有意入駐或必須入駐的企業通過自治協商來規劃園區的物流服務功能和相關物流設施資源布局呢?別忘了,整合物流設施資源的目的終歸是為了提供一體化物流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