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010年10月13日,歐盟反傾銷委員會發布公告,將對中國產聚酯高強力紗、PET塑料和三聚氰胺三種產品實施反傾銷制裁。
而據商務部最新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8月,中國已經共遭遇來自17個國家(地區)的貿易救濟調查案件48起,總涉案金額64.8億美元。
2009年,中國出口產品共遭受116起貿易救濟調查,涉案總金額約127億美元。針對中國的貿易戰正愈演愈烈。其中,石油和化工行業尤須警惕。
企業應該積極應訴
2005年以來,歐盟一直是中國聚酯高強力紗的主要出口地區。聚酯高強力紗用途廣泛,普遍用于輪胎加固、織布、傳送帶和安全帶等領域。從2005年至今,我國出口歐盟成員國的數量從14個已經上升到23個,出口歐盟市場的金額占我國出口市場比重已經由2005年的27.52%上升到2009年的41.60%。
在此次聚酯高強力紗反傾銷終裁中,歐盟對該產品的進口稅率統一調高到了14.3%。但在從2009年開始就積極應訴的10家企業中,大部分應訴企業稅率調低至5%左右。中國浙江 海利得 (19.17,0.42,2.24%) 公司(002206.SZ)滿足歐盟反傾銷法規定的企業市場經濟待遇五條標準,被給予市場經濟待遇并計算反傾銷稅率為零;浙江古纖道等4家企業獲單獨審查,其中杭州華春化纖公司反傾銷稅率為零。
這樣的結果間接使海利得在以后對歐盟的出口具有了國內其他企業所不具有的相對優勢。
“但也要看到,在這個涉案金額達1.2億美元的反傾銷調查中,僅有10家企業進行應訴,更多企業的不作為使得整體行業在對歐出口中不再具備較大的價格優勢。”一位中國紡織工業協會的專家指出。
本次受到反傾銷制裁的另一項產品PET塑料同樣如此。PET塑料主要用于生產塑料飲料瓶,對于該產品的反傾銷調查最開始可追溯到2003年5月22日。2005年,歐盟確定對輸歐PET塑料從量征收反傾銷稅184歐元/噸。在該項反傾銷稅持續征收的5年間,中國沒有企業進行抗辯,而是直接將銷售陣線撤退回國內。如今,這項反傾銷稅將直接延續至下一個5年。隨著歐洲PET回收業的復蘇,中國企業獲得的貿易機會變得越來越少。
石油和化工行業須警惕
化工產業一直是受國外貿易摩擦打擊較為嚴重的產業。根據商務部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披露的數據,1997年~2009年6月,國外向中國發起反傾銷案58起,其中化工產品占了42起。
“ 中國石油 (11.12,-0.14,-1.24%) 和化工行業已成為國際貿易摩擦的‘重災區’。對直接遭遇貿易救濟措施的單類產品來說,出口減少趨勢越來越明顯。”中國石油和化工行業聯合會副會長趙俊貴表示。
2009年,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的對外貿易比上年下降23.2%,其中,出口額同比下降24.6%。
“由于歐盟REACH法規的實施,出口到歐洲要經歷的審核更嚴格,我們一度是通過開辟新市場來回避壓力。”浙江省鴻業化學原料公司負責人黃月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生產三聚磷酸鈉的他們曾為此在澳大利亞、菲律賓、印度、印度尼西亞和泰國等國先后共遭遇了8次反傾銷調查。“后來我們才意識到,面對一些不公平的貿易待遇,應該要主動去‘討個公道’。”
關聯行業政策優惠被納入考察范圍
在此次受到制裁的產品中,三聚氰胺被征收50%的臨時性關稅。三聚氰胺廣泛應用于裝飾面板、涂料、紙張、化肥等領域。根據歐盟反傾銷委員會披露的信息,盡管抽樣選取的4組企業均向他們提交了該申請,但在實地核查之后,歐盟反傾銷委員會認為,中國該行業整體在生產投入和主要原料定價方面受到國家嚴重干預,未能完全滿足歐盟法律規定的五條標準,無法給予任何中國企業市場經濟待遇。今年1~7月我國共出口三聚氰胺6.91萬噸,比去年同期的6.42萬噸增長了7.62%。
對于這一裁決,在四川經營一家三聚氰胺生產企業的張弛表示,近年來中國三聚氰胺產品走勢較好,不能排除國家對于三聚氰胺的原料如尿素等行業的扶持政策的影響,但這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這次判決讓我們擔心的是,過去審查主要針對企業本身,如今關聯行業政策優勢被納入考察范疇,歐洲市場上中國三聚氰胺的優勢可能會逐步縮小。”
他提到,為保護農民利益,維持國內化肥供應與價格穩定,我國政府對包括尿素在內的化肥產品的出口一直設限,這使得國內三聚氰胺企業擁有充足的廉價原料保證。
據中國氮肥工業協會統計,到2009年末,尿素產量突破5800萬噸,而國內農業需求僅4300萬~4500萬噸,過剩1000余萬噸。
“今年7月15日開始,三聚氰胺取消出口退稅之后,現在出口離岸報價大多為每噸1360~1390美元,與國內價格基本持平。最近4個月人民幣升值超過2%,考慮這個因素,出口的利潤并不大。”張馳說。
“受金融危機影響的美國和歐盟至今未能恢復過來,而中國、印度、巴西等新興經濟體因為受影響較小,在一些歐美國家的傳統強勢領域有了突破,甚至和他們產生了競爭,因此在這些領域更多形式、更深程度的貿易摩擦未來難以避免。”五礦商會專家提示企業,應該注意新的貿易摩擦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