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轉移定價”,一個跨國公司普遍用來避稅的方式正在一些香港財務公司指導下被越來越多擁有進出口業務的內地公司所運用。香港邦盟匯駿集團(HK 8158)在過去的兩年中,已經為超過70家分布在廣東、江浙一帶的公司提供轉移價格與國際稅務計劃 服務。浙江從事進出口業務的企業有很多,應該有這方面的需求。但是,在購買這種服務之前,有哪些風險因素需要考慮呢?
自從人類有了國家,就有了稅收(體制)。自從有了稅收(體制),就有人試圖少交稅甚至不交稅。“避稅”與“反避稅”的話題由來已久,花樣層出不窮。從假穿外資的嫁衣,到跨國公司進行內部關聯交易,再到某些內資企業注冊離岸公司,進行“轉移定價”,以達到避稅的終極目的。
轉移定價的空間
市場經濟的假設之一就是:承認人(自然人和法人)的趨利性,這也是市場得以發揮重要作用的理論依據。另外,對市場經濟本身的一個要求是:要求市場對每一個市場主體提供均等的機會,公平的競爭環境。然而,由于歷史的原因,到目前為止,國內的稅法體系尚沒有完全統一。在立法的層面上,內資企業就受到了歧視待遇,而外資企業卻堂而皇之享有超國民待遇,這就在為國內避稅留下了法律空間的同時也留下了內資企業心理的不滿情緒。國內尚且如此,國際避稅的空間就更大了。嚴格說來,只要有兩個國家(地區)存在稅法體系的差異性(稅率差異),就存在國際避稅的空間和可能。
轉移價格的基本原則是從高稅率轉移到低稅率的地方。由于各國的稅率與稅收體制存在較大差異,因此既存在現實的需求,也存在可行的操作空間。例如,中國香港所得稅的基本稅率是17.5%,美國為30%-40%,而內地內資企業名義所得稅率為33%,實際稅率為24%。因為存在這種差異,所以通過適當的計劃 ,可以降低企業的納稅數額。
“轉移定價”的操作原理其實非常簡單,只要國內企業再注冊一家離岸公司,前提是離岸公司注冊地的所得稅較國內要低即可。像中國香港、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等地方便是。接下來就是會計技術問題,該技術原理也非常簡單,即遵循“利往低處流”(利潤往應征所得稅低的公司轉移)、“費往高處走”(費用成本記到所得稅高的公司上)的原則,這樣一個來回,就達到了避稅的目的。
轉移定價的潛在風險問題
“轉移定價”的操作原理盡管非常簡單,但它畢竟進行的是跨國境、跨地區操作,并且至少涉及兩套以上法律制度,而且進行“轉移定價”操作的時間跨度都相對較長,動輒可能就是幾年以上。基于這些特點,進行“轉移定價”操作的企業可能會面臨以下潛在風險:
一、法律風險。法律風險來自國內法律風險和國際法律風險(離岸公司注冊地法律風險)兩個方面。就國內法律而言,由于避稅不存在非法一說,所有的避稅都在“合法”下進行,因此,避稅的合理性就成了問題關鍵。但更進一步的問題是,什么樣的情形是合理的,什么樣的情形是不合理的?也許這個問題該留由稅務機關來最后定論。國際方面的法律風險和成本就更大了,首先它最大的風險來自你的無知或是知之甚少;其次,包括兩個國家或地區的語言、文化、價值理念、司法傳統、司法觀念、商業環境等等在內、巨大差異性都可能使你面臨風險。
二、信息風險。上面提到由于兩套法律體系的差異性,并且你在進行“轉移定價”操作時往往借助于外部力量,這樣你所接受的信息基本上是經過處理的二手信息,或者是不全面的信息,并且其信息傳遞往往又具有滯后性,這些因素都會直接影響公司的正確決策。
三、代理風險。進行“轉移定價”操作的公司往往本身實力和信譽可能就不佳,并且由于避稅本身的敏感性,這些公司往往也不會大張旗鼓地做廣告,而且注冊地還在境外,一旦你與代理公司之間產生糾紛,往往主動權并不在你這里,而且維權成本極高,大部分被騙企業往往會以自認倒霉而告結。
四、經濟風險。在這里有必要提及一下的是,“轉移定價”針對的是企業所得稅,并不包括流轉稅。因此,有的代理服務公司打著所謂“零”稅負旗幟其實是不存在的,它們這樣說本身就是一種信息傳遞誤導行為。所以,企業的決策者們應當理性地核算一下“收益”和成本,尤其是進行“轉移定價”的總成本開支,除了直接的費用開支之外,還應當將時間花費成本、精力成本、上述風險折算成的經濟成本一并記入,另外還再加機會成本。這樣下來,你就有了理性的判斷結果。五、企業道德和企業誠信風險。避稅行為雖然不違法,但它決然有違稅法的立法本意,一旦稅務機關經過稽查認定貴企業存在不當避稅行為,除了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之外,另外還可能使你企業的社會公眾形象(包括企業道德和企業誠信)遭受巨大的損失,甚至可能是致命的,此類現實例子也不在少數。
對浙江民企的一點建言
浙江不僅是民營經濟的發祥地,而且浙江的經濟活力主要來源于民營經濟。避稅行為雖然不違法,但它決然有違稅法的立法本意,并且自身有諸多風險,與企業的社會公民責任和道德也背道而馳,并且與建設中的高效政府、公共服務型政府也相違背。浙江民營企業應當率先對純粹的避稅行為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