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外企的角度商榷部分市場和政策問題
最近很多媒體都在宣傳一個事情,就是外企的超國民待遇將取消。百度了一下這個內容,被搜索收錄的文章達到381萬,看來,對這個話題關注的人確實不少。
首先來看看外企在國內有哪些超國民待遇?就媒體對外企超國民待遇的報道,就是"國務院決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我國統一內外資企業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制度,對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個人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至此,內外資企業稅制實現了全面統一,外資企業在稅收政策上享受的'超國民待遇'被正式終結。"等等…
呵呵,僅僅根據稅收問題的統一,就來證明外企的超國民待遇取消了,其實是媒體的誤導。
事實上,外企在中國面臨的政策有很多。稅收只是財務政策之一。此外還有貿易政策、行業政策、資本政策,如在資本市場上是否能夠發放債券或證券,在金融市場能否可以借貸,還有地域政策等。
為吸引外資,很多地方政府出臺優惠政策,尤其是體制內的"稅收返還",則極有可能抵消以上中央政府的內外企稅制統一的影響。例如,地方可規定"利潤再投資的,返還再投資利潤所征稅款的40%";"外資從事出口業務的,在適用的稅收減免期以后,在出口值占總產值70%以上的,減半征稅"等。這種地方上的優惠,并不是直接降低稅率,而是在稅收完成后由政府財政或地稅部門進行"返還","從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中進行,并不違背國家政策,屬地方權限。""外資企業的實際稅負仍可能比內資企業低1/3到1/2左右"……
而在中央針對外資的其他文件中,我們也看到了一些內容。2010年4月6日《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利用外資工作的若干意見》,"(三)對用地集約的國家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優先供應土地,在確定土地出讓底價時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六)鼓勵跨國公司在華設立地區總部、研發中心、采購中心、財務管理中心、結算中心以及成本和利潤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機構。在2010年12月31日以前,對符合規定條件的外資研發中心確需進口的科技開發用品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同等要求下,土地資源優先供應外商(不供應本土企業)。然后"在確定土地出讓給價時可按不低于土地等別相對應的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標準的70%執行"。也就是說,本土企業去拿一塊地價值100萬元,而外資企業70萬元就可以拿到了。這個不是優惠嗎?這個應該絕對是超國民待遇了。當然,同樣的還有外資研發中心免征的進口關稅。
外資企業在中國市場上享受超國民待遇的同時,在某些方面他們也享受了非國民待遇,比如有些行業明令(或暗地)禁止外企進入的。這個現象說明,中國有很多政策是不銜接、不平衡,甚至是不平等的。
外資企業是為了利益到中國市場的,在中國市場上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也確實有利于中國市場的經濟發展。在這種情況下,有超國民待遇正常,有非國民待遇也正常,不值得大驚小怪。
這里,我們只是要批評那些媒體說"現在大家都是在同一的起跑線了,大家都平等了。"不平等!為什么?因為即使政策上面,國務院要求內外資企業城建稅和教育附加裞統一。但對于中央政府出臺的政策,下面真正執行的情況如何?我們就需要認真督查了。畢竟地方政府有自己的工作計劃和各自的任務考核,也有自己的管理權限。這也是我們常說的"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地方政府是否可以對中央政策的執行不打折扣?從信用服務行業的調查可以看到,某些地方的外企,他的直接稅負甚至比內資企業低30%-50%……其實,不管是什么類型的企業,要在政策市場上找到全面的平等是不可能的,關鍵看企業如何應對這樣的不平等管理。
接下來,我們需要討論一下外企進入中國市場可能要面對的成本有哪些?
有些人會提出中國有腐敗成本,但是任何一個國家都會存在這方面的成本。只要存在權利和義務的不對等,就一定會存在腐敗。
這里我們來看看2010年4月26日,中國美國商會發布2010年《美國企業在中國》白皮書。其中為中國政府重點提出的建議是:努力確保現有法律得到透明、一致、統一的實施和執行;采取鼓勵競爭的非歧視性政策;尊重知識產權;充分認識創新的全球化特點,從而最有效地促進中國的創新;在2010年上半年提交一份具有商業意義的、中國加入《政府采購協定》(GPA)的出價清單。
中國美國商會此次發布的白皮書中用"強烈敦請"的字眼呼吁中國"履行在2001年加入WTO時作出的'盡快'加入GPA的承諾"。
而中國美國商會為美國政府提出的建議是:將資源優先集中于顯著改善在華美國企業運營環境的工作,包括維護知識產權的執行力度以及確保采取鼓勵競爭的非歧視性創新政策;進一步促進出口,包括修訂美國的出口管制政策,以反映出商業的實際情況并提高美國商品的競爭力。
從以上內容不難看出,法律是否透明一致成為外企進入中國的一個成本。
其次是在中國政府在一些行業采取的歧視性生產,禁止外企進入市場。
第三就是知識產權的風險成本。我們看見中國眾多的山寨版產品就可以知道知識產權的問題,而且中國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在2009年中央才提出來,可見中國的知識產權離市場還遠著呢。
第四就是外企創新的風險成本,最后是政府采購的信用成本了。
這些,才是外企存在的巨大投入,或者說是成本。
就經濟學原則而言,成本再高,只要有利潤,企業還是愿意投入的。所以就需要正視外企進入中國市場時,需要考慮這些成本而涉及到的風險。比如法律的不公平、不公開、不公正所帶來的風險,是現在外企在中國市場的一些很大的成本投入。對于中國企業的創新,比不上中國企業的模仿能力,而且創新在中國所受到現有利益的排擠或者是社會傳統的抵制比較大。
而中國經濟的發展迅速,以及中國市場龐大的購買需求,使得外資愿意在中國市場投入。這樣,我們就需要去評估這些成本之下的風險問題了,有效地管理成本。
第一是識別。這方面有的新進入中國市場的外企做的不錯;有的則在進入中國市場的時候,連基本的風險識別都沒有。即根本沒有進行基礎的調查和了解,就進入了市場,就如開飛機沒有雷達探測只靠目視。
識別之后要做的就是評估,以定量化平衡成本效益。比如現在所謂的形式上的稅制統一,其實對外企的影響不大,因為這在外企承擔的成本中是極小的一部分。再者,是對于不同的成本投入,進一步評估企業的收入是多少。如柯達在進入中國市場,開始和不同的各級政府談,成本很高不算,市場占有率還不高;但是柯達采用和中央政府直接談,單一成本雖然高出很多,卻獲得了中國膠片市場的最高政策給予,而把整個中國市場在一段時期內給壟斷了。這樣的高昂成本投入獲得的回報也是可觀的。
第三是根據識別評估以后,進行量體裁衣式針對性管理。即針對企業現有能力,看能做什么,再來調配企業內部的資源。包括管理人員是否本地化、業務流程調整等。
對于進入中國的外資企業而言,如果真正的超國民待遇取消之后,又需要做哪些方面的準備工作呢?
很簡單。就是要把中國不再僅僅作為一個生產基地,更應該作為一個銷售市場,甚至還要把中國作為一個金融市場。隨著中國經濟的繁榮,中國市場上的流動資金逐漸增多,而且人民幣在市場上,以及其國際地位也越來越高,外企就需要準備在中國做好資本市場和金融市場工作,準備在中國發行證券、股票。無論是上市的,還是非上市的,這些都是外企要做好。而外企在企業經營層面,就是要把更多的產品,更好的服務提供給中國,中國有這樣的需求,也有這樣的采購能力。特別建議,外國應該取消一些對高新技術產品出口的限制規定。技術只有在應用和流通中才能得到更大的價值提升。
中國的市場到底是多大?目前中國市場是用GDP是來衡量,2009年相當于五萬億美元,美國應該是十五萬億美元,相對來說,似乎美國市場是中國的三倍。但是如果用實際購買力(PPP)來衡量,那么同樣的中國這些產品和服務,在美國市場上就不會是這個價格。也許可能值十萬億美元。因此,外資企業對中國投資戰略、訴求和布局應做一些調整。
"十二五",中國要進行經濟結構調整,更好地轉型經濟發展方式,拉動消費。如果中國要成為消費型市場的話,那么一些高端的消費品就應該在中國盡快地布局和投資了。與此同時,中國市場經濟將以穩定增長為代表,而不再是急劇的發展擴大。
會做大蛋糕,也會做好蛋糕。
作者:楊曦先生,獨立信用學家、風險管理顧問、咨詢師,商業英才網特聘企業信用客座主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