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MBA的同學請我說說領導人的個人魅力與
領導力之間的關系。這是個老話題,也是個新話題,是屬于那種常有人說,常說不透,又常說常新的話題。在我看來,個人魅力有四個基本來源,它們也許不是同時具備,但必有其中一二:其一是個人熱愛產生的感染力,熱愛導致的專注、投入、迷戀與奉獻,導致我們看到了人對于某個事情展現的那種由衷的神采,也許不一定只是語言,就是那種因為熱戀以后的身體動作與心儀程度,就讓習慣了平庸與沒有愛好者羨慕,而在這個意義上形成的凝聚與特長才會更具有魅力的特點;其二是真誠產生的刺激力,很多人習慣了圓滑與沒有棱角,尤其是喪失了真誠表達與擔當的能力,這個時候那種敢于直面問題與擔當者往往能讓我們這些世俗的庸人汗顏,這就是魅力了,為啥我們明知對的而不做,而他能做,而且我們知道某些明明對但我們膽怯不敢做,而他會去做呢?其三是新知產生的啟發力,先知總是在我們的前面,他們告訴我們的東西往往是我們沒想到,或者沒想到是這樣,或者是在后面印證了他說的是多么有價值,所以有遠見者總能讓人動容。其四是溝通中產生的通情力,樂于溝通與長于溝通,會使得有些的話特別打我們心里來,而且就那么切中我們的內心隱秘的心動,那是一種很特別的被打動的感覺,他是他,但他很明白我,甚至他比我還明白我。其實,真正的魅力也不只是其中的一項,疊加得越多幾項,一個人對我們的魅力就越大。魅是未顯之力,這不是講的簡單的帥哥美女,但如果帥哥美女有這四項里面的一二,就太有殺傷力了。
我個人以為,領導者的魅力不等同于領導力,很有個人魅力的領導可能不是一個好的領導者,因為前者可以是很個體的成分,但是后者則是一種組織力。很多大公司的老總個人魅力很有限,很多很有個人魅力的人也許就是個個體藝術家或者專欄作家。但有些元素也比較明顯,就是個人魅力可以創造更為讓人甘愿追隨的領導力,它也可以放大領導者的領導力,甚至還可以在關鍵時刻成為爭取更多群眾資源與關鍵人才資源的利器。但是個人魅力也可以妨礙領導力,尤其是在組織要求與個人魅力的指向有矛盾的時候,而且很多時候個人魅力會導致組織過度依賴個人,很多時候個人魅力創造的粉絲效應會讓追隨者產生過高的期望,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個人魅力在需要被維護的同時,也需要被管理,需要在特殊的場景下使用,否則也可能會形成組織潛在的危機,對于有魅力的個人來說也需警戒自己自戀情懷與自以為是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