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導師:
英特爾中國區投資總監吳蓉暉女士
提問者:
第三屆清華
創業訓練營企業營員
提問一:我的企業做的時間很長了,是1992年成立的,到現在馬上快20年了。原來一直是很小,2006年我們碰到了一個機會,開始大發展,但現在企業的發展到了一個瓶頸的階段:這個企業是我的,跟我一塊兒創業的員工是五六個人,到了現在,有很多的事情都是我做,他們都沒有干勁了,我也想過分股票,為了行業的發展,為了公司,我還想走向世界。但是提不起他們的興趣。
再者,分股票到底是分多少,是分80%給他們,還是分20%給他們?是不是分了股票這個事情就解決了?
吳蓉暉:你這個例子是非常典型的,早期都是志同道合在一起干,早期很好找,大家都是談理想,談到一塊兒了,我們去干。但是在做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單憑一個人(創始人)很難再完完全全的控制企業,他需要更多助手才能繼續把企業做大。那么,是選擇一個跟隨自己創業多年的自己信得過但能力稍有欠缺的人來合作,還是從企業外部招聘一個能力不錯但信任度稍微欠缺的人合作?何時對創業團隊進行股權激勵是比較適合的?
企業創始人愿意拿出股票,分享一部分利益,和我的商業伙伴,我的員工,甚至是我的投資人,我們尋求共贏,這個說起來比較容易,但是通常最糾結的在什么地方,你對你的員工,或者是你直接的下面的管理人員,你自己的企業,對這些管理人員,你是靠信任,還是靠機制?
所謂前者,就是這個人是跟著我干了10年時間了,所以說我信任他,交給他來管;所謂機制,就是給他們一些股票,或者是你的獎勵和我的企業的利潤掛鉤的。今天上午和另外一個企業家提了,你能不能找到志同道合的人,就像吳老師說的,這個是我們企業面臨的最大的問題。
“1億的100%肯定是小于10億的10%”。然而這一點,很多企業家卻看不透的,他們想的是:如果把部分股權分給手下,自己的股權就會減少擔心一己私利的問題而沒有看到這樣才能讓企業達到更大的規模。這個也是要有一個開放的心態才行。
(實習記者戴楚良根據1月21日清華
第三屆“創業訓練營”內容整理)